“执业”章节内容大幅度改动,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管理

浏览: 作者: 来源: 时间:2023-12-17 分类:新闻
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担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执业”章节内容大幅度改动,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管理。去除了“执业印章”是注册建造师的执业凭证,“执业印章”退出历史舞台。

三、明确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承接项目规模。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

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担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其中,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得由一名建造师兼任。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范围和规模标准另行制定。

四、明确二级建造师全国执业。

一级注册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一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通过二级建造师资格考核认定,或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二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工程所在地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不得增设或者变相设置跨地区承揽工程项目执业准入条件。